如果您是租房者,那麼收回押金有時可能是一個具有挑戰性的過程。 以下是針對租戶的一些有用資訊。
在您搬入您的單位之前:
•在簽署租約之前,您應該檢查設備以確保一切正常。 在搬入之前,請檢查電燈開關,所有電器以及設備中的任何設備。 完整的清單可以在下面的資源表中找到。 如果您發現您的單位狀況有任何問題,您應該用照片和當天報紙的副本記錄下來,以證明日期。
•如果您的房東同意在搬入之前解決問題,請獲取一份書面檔,其中包含維修日期。
• 如果收到清單,您可以將發現的任何新問題添加到清單中。 包括您的姓名首字母縮寫和發現每個問題的日期。 您也可以要求房東簽署清單,但法律不要求房東這樣做。
房東有一定的法律要求扣留押金:
•房東必須在租賃開始時為您提供一份搬入清單,詳細說明該單元的條件。
•房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供租賃協定以收取您的押金。
•在西雅圖,房東不得收取超過一個月的押金租金。 租戶還可以獲得長達六個月的付款計劃。
•房東不得申報押金或押金的任何部分,不可退還。
•房東必須將您的押金存入信託,並且在出售房產的情況下,該押金必須從舊業主轉移到新業主。
•在支付押金的情況下,房東必須將金額記入保證金或第一個月的租金。
•如果房東從房東緩解計劃中獲得損害賠償,則房東必須不繼續支付因報告的家庭暴力,性侵犯,非法騷擾或跟蹤而終止租賃協定的租戶的押金。
如果房東違反了其中任何一項,您有幾種選擇:
•寫一封要求信來維護您的存款權利。 資源表中提供了一個示例信函。
•您可以通過爭議解決中心或小額索賠法院進行調解。
•您可以在小額索賠法院對房東提起訴訟。 有關如何使用小額索賠法院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資源表。
有關您對存款的權利或特定適用法律的更多資訊,請參閱此 資源表。
作者:Evan Yi,ELAP實習生